公务员礼仪的作用

    公务员是行政机关中*活跃、*基本的因素。

    温家宝总理指出: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,提高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水平,关键在于提高党员的素质,提高公务员的素质。”
 
    2006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开始实施。它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制化的里程碑,对我国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具体要求,也对公务员“为人民服务”的理念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  
    2006年3月4日,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“八荣八耻”的社会主义荣辱观,又对国家公务员的道德、行为提出了指导性要求。
  
    公务员是国家政令的制造者和执行者,是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,是社会形象大使,是人民心声的代言人。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,将直接影响到国家发展的快慢,影响到国家政令的制造水平和执行结果。
  
    当前,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、精神面貌、工作作风是好的。但仍有个别公务员受某些不良风气的影响,存在着不讲公德、不懂礼貌、举止粗俗、语言刻薄、甚至野蛮行政、违法乱纪。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行政效率的提高,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,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。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,不能完全符合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。
  
    如何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能力,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公务员队伍,是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。而公务员礼仪,是公务员素质能力的重要内容。
 
    公务员礼仪,是指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,按照有关规定,用以维护个人形象和公务形象,对交往对象表示友好、尊重,在各种公务活动中应遵循的文明规范、准则和惯例。简单地说,就是公务员在公务场合适用的行为规范和交往艺术。它是礼仪在公务活动中的运用和体现,也是岗位的特殊性对公务员自身修养和素质提出的必然要求。
  
    从某种意义上讲,公务员既是推进政府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形式,也是公务员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。不但有助于全面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,规范行为,进一步树立和展示公务员在社会公众中的美好形象,更加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、信任和支持。而且必将对转变行政作风、促进机关效能建设、构建和谐社会,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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